商务部等九部门:印发18条举措激发县域消费活力

商务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下沉市场活力 活跃县域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县域地区、线下消费提出18条具体举措。文件于2026年8月18日正式对外发布。

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县域地区约占全国九成国土面积、五成常住人口、四成的经济总量,县乡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稳步提升,已成为扩消费最重要的潜力来源。”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4%,高于城镇1.3个百分点,已连续55个月跑赢城镇市场。

《意见》从县域消费渠道升级、县域商业业态创新和品牌打造、优化县域商品和服务供给、提升县域流通现代化水平、增强消费保障能力、强化要素集成和营商环境建设六个方面提出十八条措施。在支持县域消费渠道升级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存量商业设施更新、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完善商业服务配套、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四条措施。具体包括:支持传统百货、老旧购物中心等升级改造,推动品牌连锁店、折扣零售店、生鲜电商门店等优化布局;深化“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支持乡镇商贸中心、集(农)贸市场、乡镇特色大集等建设升级;引进国内外品牌开设区域首店;鼓励多种方式推进存量土地改造开发。

在推动县域商业业态创新和品牌打造方面,文件明确,在符合条件的同一县域地区推行连锁企业和商贸个体工商户“一照多址”,支持国货潮品下沉县域市场,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消费链条。

长期以来,外界对县域消费存在“重价格、轻品质”的刻板印象。但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县域居民的消费认知已发生迭代,其对品牌商品、便捷服务、休闲体验的多元需求持续攀升。《意见》着力推动品牌下沉、促进城乡商品“同价同质”,旨在打破供给短板,让县域消费从“买得起”迈向“买得好”。

供给升级是第一步。县域消费的背后是地方产业实力与群众收入水平的综合体现,缺乏产业支撑,消费场景难以持续。政策不仅要“促消费”,更要“育能力”,通过支持企业在县域布局经营网点、拓展就业容量,构建“增收—消费—发展”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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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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