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与关联方广百展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涉及物业7645.68平方米,合同期内基础委托管理费及基本运营费合计8600万元

广百股份披露,公司已与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就广州市十三行路1号新中国大厦首至三层及广州市海珠区广纸路2-4、6-8号物业进行合作经营,合作经营物业面积合计7645.68平方米,合作经营时间自2026年10月16日起至2036年10月15日止。公司委托广百展贸对上述物业进行经营管理,合同期限内基础委托管理费为360万元/年(含税),基本运营费为500万元/年(含税),合同期内两项基础费用合计8600万元。

根据协议安排,双方以11200万元(含税)作为年度收入计算基数,若物业实际收入超过预期,按C=(A-11200万元-N-B)×50%向广百展贸结算年度超额提成委托管理费;合作物业另配套停车位及设备房。由于广百展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岭南集团90%股权,本次合作经营构成关联交易。审批方面,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审核通过相关议案,9月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张威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合作协议年均费用约860万元,占广百股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0.25%。2026年中期,广百股份实现收入11.64亿元,归母净利润2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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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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