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关联交易,傲农生物及4名责任人被福建证监局合计罚款565万元

2026年9月18日,傲农生物(603363.SH)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关联交易,公司及4名责任人合计被罚款565万元。

按照处罚决定,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0万元;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有林、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彭江、董事长苏明城、财务总监杨州分别被警告并处以140万元、105万元、50万元、20万元罚款。

经查明,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间,傲农生物披露的五批新增诉讼、仲裁中分别有27笔、38笔、33笔、59笔、49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介于22.78%至58.76%之间。

此外,2025年1月1日至3月26日,该公司与关联方江西益昕葆、傲农食品等发生关联交易合计16,046.5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1.89%,至2025年3月28日才部分披露。

傲农生物表示,上述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罚款将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向投资者致歉并承诺加强内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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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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