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成第三大股东,金信基金独家回应:不是个人系公募,第一大股东仍为机构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近日,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信基金”)31%的股权进行了变更,总经理宋思颖变身第三大股东,经时代周报报道后,颇受市场关注。

9月18日,金信基金独家回应时代周报记者称,金信基金本次股权变更,系原国有股东安徽国元信托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聚焦主业、优化资源配置而进行的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受让方为公司创始人之一、总经理宋思颖及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核心基金经理等原有股东,不引入新股东,亦不涉及增资。

金信基金介绍,本次变更后,金信基金第一大股东仍为机构股东深圳市英华柏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第二大股东为原机构股东深圳市巨财汇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5%,机构股东合计持股62.5%。机构股东与核心团队、员工持股并存,未出现单一自然人控股情形,因此不属于“个人系公募”。

金信基金称,机构股东与核心团队、员工持股并存的多元化格局,使公司的决策机制更加科学、稳健。同时,核心团队和员工持股比例有所提升,进一步强化了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团队稳定和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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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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