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欢、周厚禄、李萍萍操纵“楚环科技”股价未获利,被合计罚款800万元并处市场禁入

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陈欢、周厚禄、李萍萍控制多个他人证券账户操纵“楚环科技”股价,最终未获利,被合计罚款800万元,并分别被处以2年至3年证券市场禁入。

上述决定书认定,2023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日期间的交易无违法所得。罚款分为陈欢、李萍萍各300万元,周厚禄200万元;陈欢、李萍萍禁入3年,周厚禄禁入2年。

三人以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账户间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股价。听证中,三人辩称无主观故意、不构成共同操纵,请求从轻处理。证监会复核认定存在共同故意,仅部分采纳账户控制时间的申辩意见。

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禁止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信息优势连续买卖,以及在本人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如有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

是否获利并非操纵市场成立的定性标准,仅影响罚款金额和市场禁入期限的裁量。动用多个他人账户、协同对倒制造虚假交易信号,已超出正常交易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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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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