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清越科技欺诈发行及信披违法案,4名责任人合计被罚2800万元

10月30日,证监会官网披露对清越科技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IPO招股说明书存在财务造假,4名责任人合计被罚款2800万元。

决定书认定,清越科技在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以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手段,虚增利润总额分别达337.40万元、764.53万元和2358.16万元。

其中,2022年上半年虚增的利润,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中占比达131.74%。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也存在虚假记载。

决定书认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高裕弟知悉、参与、决策涉案违法行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情节较为严重。

时任常务副总经理、义乌清越总经理穆欣炬,组织、策划、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小波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吴磊组织、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证监会据此决定,对高裕弟、穆欣炬、张小波、吴磊分别处以900万元、900万元、600万元和400万元罚款。

同时,高裕弟被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穆欣炬、张小波、吴磊的禁入期限分别为6年、5年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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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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