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未及时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被责令改正,时任董事会秘书邹禹萌收警示函

中国核建11月1日公告称,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邹禹萌分别收到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文号为沪证监决〔2026〕223号。

监管核查显示,2024年1月至2026年6月,中国核建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临时报告。

据此,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中国核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整改方案;对邹禹萌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财经频道更多独家策划、专家专栏,免费查阅>>

责任编辑:安东
AI智能分析该文,为您挖掘投资机会该AI功能处于试用阶段,内容仅供参考,请仔细甄别!
展开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热榜
关闭 下载金融界app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